(抗擊新冠肺炎)烏魯木齊公布近期依法查處編造和傳播謠言典型案例
中新網烏魯木齊7月31日電 (記者 孫亭文 趙雅敏)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木拉提·阿不都瓦依提31日稱,烏魯木齊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民積極配合支持政府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以實際言行為烏魯木齊加油打氣,為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開展注入正能量。但也有個別人蓄意制造、傳播謠言,給疫情防控大局帶來干擾。
當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疫情防控第十四場新聞發布會。
木拉提·阿不都瓦依提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舉例說,7月18日,網民舉報金某在微信群中編造散布“此次烏魯木齊新冠肺炎疫情是由于某女入境未經核酸檢測和隔離措施而引起”的謠言信息。公安機關調查核實了金某網上編造散布謠言的基本事實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項之規定,依法對金某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
他還舉例說,7月30日,某網民在朋友圈散布“全市水管大消毒,消毒水過兩天才能用”的謠言信息。針對此謠言信息烏魯木齊市水業集團已明確作出回應,在疫情防控期間,國家城市供水監測網烏魯木齊監測站加強對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檢測頻率,完全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有力保障水質安全。不存在對水管大消毒這種說法,也無相關停水的信息。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制造傳播謠言的4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他說,在疫情期間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對于信謠傳謠、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不僅可能涉及行政拘留,嚴重者還可能涉及刑事處罰。
他說,提醒廣大網友,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切勿輕信、傳播非正規來源、未經證實的疫情信息,更不要主觀臆測、編造散布涉疫情不實信息。對編造、散布網絡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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